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組織運作及基金管理辦法  ( 98 年 12 月 28 日)
第17條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 聘任之。

本會得分組承辦董事會決議事項及本會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