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 103 年 08 月 04 日)
第9條
各級政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提供學前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 生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時,應規劃、協助並督導學前教育機構 及國民中、小學,安排時數,實施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