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 103 年 08 月 04 日)
第6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定生活輔導人員,以優先遴用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 原住民身分者擔任為原則。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定期辦理前項人員之生活輔導知能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