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  ( 103 年 08 月 04 日)
第2條
民族教育之實施,應尊重各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價值體系,並依其歷史、 語言、藝術、生活習慣、社會制度、生態資源及傳統知識,辦理相關教育 措施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