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 106 年 07 月 26 日)
第4條
本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 臺灣銀行、臺北富邦商業銀行、高雄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其他經中央主 管機關核可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