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 104 年 12 月 23 日)
第10條
第三條所需獎勵、補助經費,由本部按年訂定運用計畫,編列預算。

前項經費之編列,應分為獎勵及補助二種經費;其分配比率,由本部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