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 98 年 02 月 04 日)
第9條
第七條第三款之會計報告,分為對內報告及對外報告。

對內報告得依管理及統計分析之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編製。

對外報告之財務報表如下:

一、平衡表。

二、收支餘絀表。

三、現金流量表。

四、其他經學校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要求編製之對外財務報表。

前項各款報表必要之附註,應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