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 98 年 02 月 04 日)
第5條
私立學校依本法第五十條設立之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有對外營業行為者, 其會計制度應另行建立,經學校校務會議及學校法人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