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 103 年 11 月 25 日)
第25條
董事會議如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無法主持議事,或所議事項有關董事長 本身必須迴避時,由出席董事互推一人為臨時主席。

董事會議每次開會時,董事應在會議紀錄上親自簽名;其於開會時未親自 出席簽名者,視同缺席。

前項董事會議採視訊會議進行者,其出席方式之認定,應於捐助章程中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