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 103 年 11 月 25 日)
第2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各級私立學校,指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許可立案 之私立大學、專科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各類私立學校,指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許可立案 之私立學校,其類別符合相關教育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