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  ( 106 年 12 月 13 日)
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公共資源有效利用服務,應 徵收規費,其範圍如下:

一、主題館、海洋劇場門票費。

二、場地使用費。

三、住宿設施住宿費。

四、停車場停車費。

第3條
本館主題館、海洋劇場門票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一。

本館各場地使用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二。

本館住宿設施住宿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三。

本館停車場停車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四。

第4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數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 及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5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