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05 年 11 月 03 日)
第7條
環安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勞工行政業務之執行。

二、勞工育樂活動之規劃及辦理。

三、警安與民防業務之規劃、協調及管理。

四、外籍專門性技術人員之聘僱許可。

五、園區災害防救與消防業務之規劃及協調。

六、園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勞動檢查。

七、園區環工中心及資源再生中心之營運管理。

八、園區環境保護工作之規劃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勞工、工作安全及環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