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05 年 11 月 03 日)
第10條
建管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籌設、實質規劃與相關計畫之擬訂及審議。
二、園區都市計畫之檢討與變更、非都市土地之檢討與變更編定、都市設 計審議、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管理。
三、園區土地之取得。
四、公有財產之管理及收益。
五、廠房、住宅及其他相關建築之租售。
六、交通規劃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土地規劃、土地行政及建築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