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05 年 11 月 03 日)
第10條
建管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私有土地價購、徵收取得及公有土地撥用。

二、園區土地行政、地籍整理及建築物徵購、轉讓。

三、園區土地與建築物產權登記、稅捐報繳及建物保險。

四、園區土地、廠房、住宅等租賃及租金之研訂及調整。

五、園區籌設、實質規劃與相關計畫之擬訂及審議。

六、園區都市計畫之檢討與變更、非都市土地之檢討與變更編定、都市設 計審議、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管理。

七、園區景觀之規劃、維護及管理。

八、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除及集運。

九、其他園區有關建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