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6條
工程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廣播機務工程系統之規劃、執行及維護。
二、廣播機務工程相關設備之規格研擬、裝置、測試、檢驗及保養。
三、廣播頻道之申設及廣播網之建置。
四、廣播科技之研究及發展。
五、其他有關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