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5條
新聞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教育相關新聞之採訪、編輯、編譯及播報。
二、教育新聞節目、單元之規劃及製作。
三、教育新聞實務之研究及規劃。
四、國內、外教育新聞媒體之交流及合作。
五、其他有關新聞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