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5條
新聞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教育相關新聞之採訪、編輯、編譯及播報。

二、教育新聞節目、單元之規劃及製作。

三、教育新聞實務之研究及規劃。

四、國內、外教育新聞媒體之交流及合作。

五、其他有關新聞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