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

四、工務機電維護。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