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9條
國際及兩岸運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及兩岸運動交流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考核及相關法規之研 修。

二、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與單項運動賽會之申辦、舉辦及組團相關儀軌之 規劃、執行、輔導。

三、全國性體育團體國際及兩岸運動事務合作之規劃、聯繫及輔導。

四、學者專家出席國際及兩岸體育運動會議之聯繫及輔導。

五、海外僑社體育活動之聯繫及輔導。

六、旅外優秀體育運動人才與外籍運動員、教練、裁判之聯繫、輔導及管 理。

七、國際及兩岸運動選手、教練或其他體育專業人員交流之聯繫、輔導及 兩岸體育運動專業人員交流之審核。

八、奧會模式及兩岸運動交流規範之教育宣導。

九、大型國際體育運動會議之規劃、申辦、執行及輔導。

十、其他有關國際及兩岸運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