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處務規程  ( 100 年 10 月 31 日)
第7條
典藏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美術作品之徵集蒐藏、詮釋研究、考據鑑識、分類編目、檢視登錄、 財產管理、著作財產權管理、圖像管理。

二、典藏與保存業務之策劃與執行、協調及聯繫。

三、典藏品活用與保存修復相關展覽、研習、專輯編輯及執行。

四、典藏管理系統規劃、數位內容資料建置及維護。

五、典藏庫房設備規劃與設置、環境安全及清潔維護。

六、科學檢測與分析、保存、維護及修復。

七、生活美學之典藏管理。

八、其他有關典藏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