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處務規程  ( 100 年 10 月 31 日)
第5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擬議及諮詢。

二、文化資產相關資料與出版品之徵集、典藏、出版、數位化及推廣。

三、文化資產之調查、整合及教育推廣。

四、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保存、國際交流之規劃及執行。

五、國會與地方聯絡、媒體交流及宣傳行銷。

六、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