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處務規程  ( 106 年 09 月 13 日)
第9條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影產業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二、電影產業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三、廣播、電視產業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四、廣播、電視產業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五、流行音樂產業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六、流行音樂產業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七、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類財團法人之監督及輔導。

八、其他有關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