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處務規程  ( 106 年 09 月 13 日)
第17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三、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有關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