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處務規程
( 106 年 09 月 13 日)
第17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三、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有關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