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 106 年 06 月 15 日)
第10條
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教育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研究。

二、教學媒體與教育科技之研發創新及研發技術移轉。

三、教育資訊系統、教育資料與圖書之典藏、數位化建置、管理及運用。

四、國內外教育學術機構資訊資源之交流及合作。

五、出版品之規劃、管理、發行、推廣及服務。

六、其他有關教育資源及出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