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事細則  ( 106 年 01 月 05 日)
第7條
公共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類教育推廣活動、志工培訓計畫之研擬、執行、評鑑及管考。

二、本館園區解說導覽設施內容之規劃設計、執行及導覽員之訓練。

三、本館賣場等委外案件之辦理。

四、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