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事細則
( 106 年 01 月 05 日)
第7條
公共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類教育推廣活動、志工培訓計畫之研擬、執行、評鑑及管考。
二、本館園區解說導覽設施內容之規劃設計、執行及導覽員之訓練。
三、本館賣場等委外案件之辦理。
四、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