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20條
本部為辦理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收支、管理、運用事項 之監督及考核業務,設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 遣儲金監理會為常設性任務編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其 內部組設及主管權責,另以設置要點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