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12條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訊教育政策之規劃與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臺灣學術網路管理、營運、應用技術之發展、推動及教育體系資通訊 安全政策之規劃、推動。

三、數位學習政策規劃與推動、數位教學資源之統合、分享及應用推廣。

四、教育行政資訊系統與資料庫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營運。

五、人文社會科學與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相關事項之協調及推動。

六、前瞻性專業領域或跨領域人文社會科學與科技教育計畫之規劃、推動 及追蹤考核。

七、學校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與推動、永續發展規劃與落實、人才培育及 跨部會交流。

八、學校防災教育與實驗場所安全管理、廢棄物管理與化學品管理政策之 規劃及推動。

九、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資訊及科技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