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業務及監督 ( 103 年 01 月 22 日)
第20條
本中心應擬訂發展目標及計畫,報請監督機關核定;並視環境與災害種類 之變遷,適時修訂及報核。

本中心應訂定年度業務計畫及其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 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