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會議 ( 103 年 01 月 10 日)
第20條
會員代表或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以配偶,或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 或委員為限,代行其職權,每一出席會員代表或委員,以接受一人委託為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