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105 年 10 月 05 日)
第6條
申訴人向學校提起申訴,同一案(事)件以一次為限。

申訴人提起申訴後,於評議決定書送達前,得撤回申訴。申訴經撤回後, 不得就同一案(事)件再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