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 103 年 12 月 08 日)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事務之推動。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公產及公物之保管。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