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 103 年 12 月 08 日)
第6條
公共參與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青年社會參與、政策參與、志工參與之政策規劃及推動。

二、青年公共參與人才培力之規劃、推動及運用。

三、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與協力資源網絡之規劃及推動。

四、青年政策參與平臺建置之規劃、推動及協調。

五、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組織之聯繫服務與網絡平臺之促進及推動。

六、青年志工多元服務方案之開發及推動。

七、青年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輔導及監督。

八、其他有關青年公共參與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