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 103 年 12 月 08 日)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分四科辦事。
二、公共參與組,分三科辦事。
三、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分三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