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組織法  ( 101 年 02 月 03 日)
第1條
教育部為辦理應用科技文物與資料之蒐集、研究、典藏、展示、出版及對 大眾、各級學校科技教育之推廣、協助等有關業務,特設國立科學工藝博 物館(以下簡稱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