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  ( 101 年 02 月 03 日)
第5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前項編制表列有官等職等,辦理校園安全及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業務人員, 得就官階相當之軍職人員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