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  ( 100 年 06 月 29 日)
第2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工藝文化研究、工藝文物典藏、展覽及競賽活動。

二、工藝文化美學教育及推廣。

三、工藝資訊之蒐集、研究、整理、運用及諮詢服務。

四、工藝文化國際交流。

五、工藝產業資源調查、整合研究及創新育成。

六、工藝技術研發應用及試驗、分析。

七、工藝技術創意設計人才培育。

八、工藝創意設計及加值應用。

九、工藝產業扶植培力。

十、其他有關臺灣工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