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106 年 01 月 05 日)
第2條
本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專業設施之採購及監督。

二、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未來營運之研究、規劃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三、藝術人才培育之策辦、藝術欣賞人口之研究、活化及表演團隊之扶植 。

四、國際藝術文化交流展演計畫及研習活動之辦理。

五、其他有關籌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