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101 年 12 月 18 日)
第2條
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師資培育政策之建議及諮詢事項。

二、關於師資培育計畫及重要發展方案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師範校院變更及停辦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師資培育相關學系認定之審議事項。

五、關於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之審議事項。

六、關於師資培育教育專業課程之審議事項。

七、關於持國外學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認定標準之審議事項。

八、關於師資培育評鑑及輔導之審議事項。

九、其他有關師資培育之審議事項。

本會為利推動前項審議事項,必要時得設專案小組進行研究或研擬意見, 提出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