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  ( 103 年 01 月 24 日)
第2條
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之管理,依本辦法之 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