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 104 年 11 月 26 日)
第14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廠區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