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 104 年 11 月 26 日)
第13條
勞工安全衛生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之規劃、督導及檢查事項。

二、關於職業災害調查、報告、統計事項。

三、關於員工醫療保健事項。

四、關於環境保護事項。

五、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