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 ( 103 年 04 月 25 日)
第23條
期貨信託事業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事業簡介: (一)設立日期。

(二)最近三年股本形成經過。(附表九) (三)營業項目。

(四)沿革:最近五年度募集之基金、分公司及子公司之設立、董事、監 察人或主要股東股權之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及其他重要紀事 。

二、事業組織:列示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個月月底期貨信託事業下列資 料:

(一)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各類股東之組合比率。(附表十) 2.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率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名稱、持股數額及 比率。(附表十一)

(二)組織系統:期貨信託事業之組織結構、各主要部門(於他業為兼營 期貨信託事業部門)所營業務及員工人數。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單位主管(於他業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部門 )之姓名、就任日期、持有期貨信託事業之股份數額及比率、主要 經(學)歷、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附表十二)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姓名、選任日期、任期、選任時及現在持有期貨信 託事業股份數額及比率、主要經(學)歷。(附表十三) 三、利害關係公司揭露:列示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個月月底與期貨信託 事業有下列情事之公司:

(一)與期貨信託事業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者。

(二)期貨信託事業董事、監察人或綜合持股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三)期貨信託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綜合持股達百分之五以上之 股東與該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百分之十以 上股東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關係者。(附表十四) 四、營運情形:

(一)列示刊印日前一個月月底,期貨信託事業經理其他基金之名稱、成 立日、受益權單位數、淨資產金額及每單位淨資產價值。(附表十 五) (二)列示最近二年度期貨信託事業之會計師查核報告、資產負債表、綜 合損益表及權益變動表。

五、受處罰之情形:列示最近二年期貨信託事業受主管機關處分及糾正之 時間及詳情。

六、訴訟或非訟事件:期貨信託事業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 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 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訴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