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 ( 103 年 04 月 25 日)
第19條
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益人應有之權利內容。

二、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給付方式、受益人投資達成損益 兩平點之期貨信託基金獲利金額及比例。(附表一) 三、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繳納方式。

四、受益人會議有關事宜:

(一)召集事由。 (二)召集程序。 (三)決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