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組織與人員 ( 95 年 06 月 27 日)
第25條
櫃檯買賣事業對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異動應於事實發生後或異動後 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對其業務人員之異動,應按月彙報主管機關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