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組織與人員 ( 95 年 06 月 27 日)
第24條
櫃檯買賣事業人員之晉用、敘薪、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進修、績效 、退休、資遣及撫卹等事項,應擬訂人事管理辦法,申報主管機關核定; 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