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 101 年 07 月 25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會計主管係指依公司章程規定或經董事會決議,管理公司會計 業務之最高主管,並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於財務報告會計主管欄位 簽名或蓋章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