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 92 年 11 月 03 日)
第8條
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為前條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 致信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予輔導;其辦 法由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