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暨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 86 年 07 月 23 日)
第4條
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董事會所遴選非股東 (會員) 之董事及監察人,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遴選之:

一、有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年滿七十歲者。

三、期貨商或結算會員之負責人、經理人、受雇人或其他有利益衝突者。

四、其他事實足認有不適任之情事者。

經本會核定後,有前項第二款以外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並重新遴選 ,報本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