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 104 年 08 月 31 日)
第4條
本規則所稱經理人,應依公司法關於經理人之規定辦理,包括已向經濟部 辦理經理人登記,或依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為 公司簽名權利之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