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 88 年 05 月 14 日)
第20條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應編號,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名稱、受益權單位總數、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
二、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及信託機構之名稱、地址。
三、本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之受益權單位數。
四、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及費用。
五、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公告方法。
六、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及信託機構所受報酬之計算方法、給付方式及 時間。
七、受益人之姓名。
八、其他經本會規定應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