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 88 年 05 月 14 日)
第20條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應編號,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名稱、受益權單位總數、發行日期及存續期間 。

二、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及信託機構之名稱、地址。

三、本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之受益權單位數。

四、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及費用。

五、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公告方法。

六、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及信託機構所受報酬之計算方法、給付方式及 時間。

七、受益人之姓名。

八、其他經本會規定應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