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  ( 99 年 02 月 04 日)
第41條
本會於審查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所申報之財務、業務報告及其他參考資 料時,或於檢查其財務、業務狀況時,發現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有不符 合法令規定之事項,得糾正之。